信息索引號 | 01404053X/2025-02221 | 生成日期 | 2025-06-05 | 公開日期 | 2025-06-05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無錫市教育局 | |
公開形式 | 網站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體裁 | 其他 |
主題(一級) | 科技、教育 | 主題(二級) | 教育 | 關鍵詞 | 學校,學生,培訓,文件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互聯網信息發布管理工作,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招生環境,維護考生及家長合法權益,作提醒如下。 |
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互聯網信息發布管理工作,切實營造風清氣正的考試招生環境,維護考生及家長合法權益,現提醒如下:
01
校外培訓機構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落腳點,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自覺規范信息發布行為。嚴禁發布虛假不良信息或參與網絡熱點炒作,維護良好網絡輿論生態。
02
校外培訓機構是互聯網信息發布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或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進行審核,確保所發布的信息遵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要求,不造成負面影響。
03
招生考試政策和實施方案、施教區劃分,小學初中對口方案等政策性宣傳應以2025年市教育局相關文件或教育部門官方發布的信息為依據,確保準確發布,校外培訓機構不擅自解讀,不隨意評論。對于當年尚未發布的政策和公告等,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將往年的相關政策和公告進行再發布,避免引發誤導媒體平臺對學校的宣傳和介紹,應以學校官方發布的信息為依據,不得以虛假不實信息和片面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
04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考試試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評分細則及補充規定等信息,嚴禁宣傳中高考“狀元”“升學率”“高分考生”“滿分作文”等敏感話題,不得采用不利于考生身心健康發展的標語作標題,不得宣傳學校升學率、名校錄取率,不得對學生、學??荚嚦煽冞M行排名,不得炒作或變相炒作各類“考試狀元”,不得在考點、學校等周邊組織招生宣傳、發放宣傳資料,不得煽動。組織考生和家長對有關考試招生工作進行串聯、鬧訪等。
05
對于炒作敏感話題的機構及個人,有關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進行嚴肅處理,對于傳播虛假信息、涉嫌組織詐騙、作弊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機構及個人,公安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進行嚴肅查處。
06
請廣大學生和家長要注意甄別,從政府、學校等官方正規渠道獲取有關考試招生信息,切勿輕信非法機構的虛假宣傳,自覺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