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富民生豬產業合作聯社等4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名單附后):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單位涉嫌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一案,已調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告知如下:
經查,當事人連續兩年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蘇)”報送并公示2021年度、2022年度的年度報告,且連續兩年未進行納稅申報,同時,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與當事人取得聯系,我局于2025年03月03日發布《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期屆滿,當事人仍未履行法定義務,處于長期停業未經營狀態。
這一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的,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的,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規定,我局擬對你單位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如要求舉行聽證,可自本公告送達之日(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視為送達)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信用監督管理科
聯系電話:86841657
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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