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執法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嚴格、規范、公正、文明。
2.
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堅持什么原則和要求?
答:堅持?。ㄗ灾螀^)原則上不設行政執法隊伍,設區市與市轄區原則上只設一個行政執法層級,縣(市、區、旗)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的改革原則和要求。
3.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的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主要措施有哪幾項?
答: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4.
創新行政執法方式要求,要注重推廣運用哪些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答: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執法方式,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5.
行政執法的基本含義是什么?
答:行政執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行為,它包括行政立法行為、行政執法行為、行政司法行為以及其他執行公務的行為。狹義的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基于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而對行政相對人采取的直接影響其權利義務,并對行政相對人履行義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活動。
6.
行政執法類別有哪些?
答:行政執法大致分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行政監督檢查十個類別。
7.
行政執法流程步驟有哪些?
行政執法流程是確保行政執法行為合法、合理和公正的重要保障。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步驟:立案→調查取證→聽取申辯與聽證→審查決定→送達和執行。
立案:行政執法機關在接到投訴、舉報或自行發現違法行為后,認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進行立案,這是行政執法程序的起點。
調查取證:立案后,行政機關將指派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執法人員需要全面、客觀地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并制作相應的調查筆錄。調查取證過程中,執法人員應遵守法定程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聽取申辯與聽證:在調查取證結束后,行政機關會告知當事人有申辯和聽證的權利。如果當事人要求聽證,行政機關應組織聽證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意見。聽證過程中,行政機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審查決定: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將根據調查結果和聽證情況對案件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在審查決定過程中,行政機關應確保處罰決定符合法定程序,且處罰的種類、幅度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送達和執行:行政機關在作出處罰決定后,應依法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并告知其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如果當事人不履行處罰決定,行政機關可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行政執法流程還涉及管轄程序、回避程序、送達程序等具體操作流程,確保每個環節都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8.
什么是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答: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9.
什么是行政執法公示?
答:行政執法公示是指針對行政執法信息公開不及時、不規范、不全面等問題,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由行政執法機關將行政執法信息從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通過一定的載體或者方式主動向社會公示,保障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10.
什么是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
答: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是指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文字記錄、音像記錄等方式,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執法程序啟動、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執法全過程進行跟蹤記錄、實時留痕的活動。
11.
什么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
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是指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必須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12.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重要意義是什么?
答: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和結果,將“陽光政府”“服務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行政執法全過程,是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重大舉措,是提升行政執法水平質量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保證,對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政府公信力,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環境,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13.
什么是“雙隨機、一公開”?
答:“雙隨機、一公開”,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14.
什么是行政規范性文件?
答: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以及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15.
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答:《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包括: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
![]() |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版權所有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蘇ICP備05002806號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