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決策部署,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無錫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按照《無錫市關于做強企業主體 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明確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度無錫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無錫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
(一)申報范圍。申報企業須為中小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在無錫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和信用狀況良好,納入“江蘇省千企升級平臺”培育庫的在庫企業(年度新增入庫或數據更新通過審核),且經公告的2022年度無錫市創新型中小企業。
(二)申報條件。符合《辦法》明確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條件(附件5),相關概念按《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附件6)嚴格把握。
(三)申報方式及審核流程。
1.企業申報。(1)已申報過2022年度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僅填報《無錫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書》(附件1),無需再提交紙質佐證材料。(2)未參與2022年度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的企業,填報《無錫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書》(附件1),并提交紙質佐證材料。申報采取線下報送的方式,紙質申報書用普通A3白紙雙面騎馬釘單獨裝訂并簽字蓋章,相關紙質佐證材料另行裝訂成一冊。企業須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一致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部分年度無錫市級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及無錫市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復核
(一)復核范圍。2015-2018年獲評無錫市級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及2019年度無錫市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附件8),已納入“江蘇省千企升級平臺”培育庫并按要求進行年度數據更新。
(二)復核初審。各板塊組織符合要求的企業填報《無錫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并報送有關紙質材料。今年已申報認定或復核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僅填報《無錫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無需再提交紙質佐證材料。
三、有關要求
(一)無錫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復核均由企業自愿申請,企業如實填報并提供真實資料,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對于已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已獲評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包含往年認定的省專精特新產品、小巨人企業)且在有效期內的,有效期內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20年、2021年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再推薦。
(三)請各申報單位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業申報書(附件1,企業蓋章)、企業復核申請書(附件2,企業蓋章)、企業佐證材料(附件7,企業蓋章)、推薦匯總表(附件3和4)〕,報送至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科(市政大廈9樓967室)。材料電子版(word文檔)同步報送至郵箱276207567@qq.com。
聯系方式:錢鵬,聯系電話:0510-86860967
附件:1.無錫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書 2.無錫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書 3. 2022年度無錫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
推薦匯總表 4. 無錫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推薦匯總表 5.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認定標準(無錫市) 6.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7.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清單 8.復核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