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1404053X/2020-03641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公開日期 | 2020-10-07 |
文件編號 | 澄民字〔2020〕68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江陰市民政局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體裁 | 通知 |
主題(一級) | 民政、扶貧、救災 | 主題(二級) | 社會福利 | 關鍵詞 | 救災,救濟,保護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江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陰市醫保局 ? ? 澄民字〔2020〕68號 ? ? 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的通知 ? 各鎮(街道)民政科、財政和資產管理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 |
江陰市民政局
文件
江陰市財政局
江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陰市醫保局
澄民字〔2020〕68號
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道)民政科、財政和資產管理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臨港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統籌銜接特困人員供養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長期護理保險、居家養老援助服務、家庭醫生簽約等制度的關系,現就進一步完善我市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全面落實“1+1+1+1”委托照料服務協議。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人、村居干部或黨員簽訂四方委托照料服務協議,明確協議各方權利義務和相關職責,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日??醋o、生活照料等服務。要建立有效的定期探訪制度,及時了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實際生活狀況和委托照料服務協議落實情況,并通過滿意度調查、鄰里評價等方式對委托照料服務進行評價考核,及時更換不合格的委托照料人,并對服務合格的委托照料人給予每月60元照料服務補貼,所需經費納入各鎮(街道)、園區預算。
2.全面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扎實做好由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開展的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工作,及時組織復核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調整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認定類別。遵循“分類定標、差異服務”的原則,依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不同,確定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三檔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
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由供養服務機構提供照料服務。完全或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優先為其提供集中供養服務。不愿集中供養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原則上應以社區居家護理的方式為其提供照料服務。經評估為重度失能的,全護理標準為50元/天;中度失能的,半護理標準為30元/天。對于生活能夠自理的,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可按規定享受每戶每月4—9個工時合計120—270元標準的居家養老援助服務(標準為30元/工時),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可按規定享受每戶每月2—9個工時合計60—270元標準的居家養老援助服務(標準為30元/工時),所需經費從原渠道解決。
3.全面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根據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個體差異情況簽約不同類型基礎服務包,基礎服務包標準應不低于130元/人·年,有條件的鎮(街道)可視情擴充服務包內容。強化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定期隨訪、病情記錄、治療康復等工作,每年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安排一次免費體檢,建立規范的健康檔案并進行動態管理,提供科學的健康管理。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
江陰市民政局 江陰市財政局
江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陰市醫保局
2020年9月30日
江陰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