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辦發〔2020〕19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生豬生產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無錫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拓展生豬生產保供能力,推進“菜籃子”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大政策激勵和推動力度,確保全年全市生豬存欄7.47萬頭、出欄12.8萬頭、新增生豬生產產能6萬頭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促進生豬生產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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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促進生豬生產的若干政策
第一條 2020年,全市恢復生豬生產目標任務為生豬存欄7.47萬頭(其中本地生豬2.33萬頭、域外生豬5.14萬頭)、出欄12.8萬頭(其中地產生豬4萬頭、域外生豬8.8萬頭)、新增生豬生產產能6萬頭。市委、市政府將恢復生豬生產目標任務列入2020年高質量發展考核,對完成地產生豬出欄目標任務的鎮街,市財政按照50元/頭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并對其中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各鎮街新建2000頭以上規模達標豬場,按出欄能力10萬元/千頭的標準,再給予鎮街一次性新增投資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責任單位:各鎮街,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第二條 對域外基地調入屠宰用生豬或生豬產品實施綜合獎補政策。對我市建立的符合省要求的域外基地,“點對點”調入我市屠宰用生豬或生豬產品,市財政按照75元/頭給予一次性獎補。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第三條 對規模豬場擴能增量實施綜合獎勵政策。市財政對新增出欄500頭以上、5000頭以下商品肥豬(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規模豬場,給予100元/頭的獎勵,據實獎勵。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第四條 進一步擴大規模豬場貸款貼息范圍。在現有種豬場和規模豬場貸款貼息政策(蘇農計〔2019〕27號)的基礎上,將貸款貼息補助對象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規模豬場調整為年出欄500頭以上養殖場。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第五條 加大對規模豬場新增種豬的獎補力度。對自2020年2月24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新增的種豬,給予每頭1000元的獎補,其中,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分別給予400元/頭、300元/頭、300元/頭獎補。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第六條 推進綠色化生態養殖,支持新建豬場創建生態健康養殖場。引導生豬養殖業綠色化、規?;?、標準化、品牌化發展。自本文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對完成生態健康養殖場創建的新建豬場,設計出欄規模在500頭以上、5000頭以下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3萬元,設計出欄規模在5000頭以上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
(責任單位:各鎮街,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第七條 加強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自本文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對出欄千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配備符合國家《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要求的無害化收集設施設備的,財政給予不高于設施設備總金額50%的補助,單個養豬場補助額度不高于15萬。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第八條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恢復生豬生產政策舉措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7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生豬生產若干政策的通知》(錫政辦發〔2020〕12號)要求要嚴格執行。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實施意見》(澄政辦發〔2020〕5號)(六)落實資金政策扶持中的第2點、第3點、第4點獎補政策不再執行。各鎮街可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生豬養殖的獎補政策。
附件:江陰市2020年恢復生豬生產目標任務分解表
附件
江陰市2020年恢復生豬生產目標任務分解表
鎮街及相關單位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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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存欄 (萬頭) |
生豬出欄 (萬頭) |
新增生豬生產產能 (萬頭) |
|
申港 |
0.583 |
1 |
|
璜土 |
0.583 |
1 |
|
云亭 |
0.583 |
1 |
|
顧山 |
0.29 |
0.5 |
|
青陽 |
0.291 |
0.5 |
0.25 |
利港 |
|
|
0.5 |
南閘 |
|
|
0.5 |
月城 |
|
|
0.5 |
徐霞客 |
|
|
1.75 |
華士 |
|
|
0.5 |
周莊 |
|
|
0.5 |
長涇 |
|
|
0.5 |
祝塘 |
|
|
1 |
域外基地 |
5.14 |
8.8 |
|
合計 |
7.47 |
12.8 |
6 |
注:1.生豬生產目標任務參考澄政辦發〔2020〕5號文下達。2.2020年目標任務涉及的域外基地,應滿足以下條件:①生豬存欄、出欄指標(供應數量)劃歸調入地,不計算在調出地的統計范圍,并經調出地市級或市級以上政府蓋章確認;直供基地、協議基地原則上以省內為主,外省基地須經省、市、縣政府蓋章確認指標歸屬。②必須明確直供或協議基地名單;③生豬及其產品必須調回當地,以產地(產品)檢疫證為準。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團,各駐澄單位。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