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各下屬事業單位,各司法所: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實施意見,落實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六攻堅六突破”戰略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現制定《江陰市司法局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十六條舉措》,請立足職能,認真組織實施。
1.樹立平等保護、促進發展的制規理念,起草、審查涉及企業權益的政策文件時,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堅決杜絕違法增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以及違規增設市場主體義務或減損其權利等不利于企業發展的內容,保障民營企業與其他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權利,積極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責任科室:政策法規科)
2.圍繞企業市場準入、產權保護、公平競爭,推動相關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及時組織修訂有悖于平等保護原則、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文件,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制度保障。(責任科室:政策法規科)
3.健全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企業、商會等作為聯系點,就涉及企業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立法民意的起草和制定,充分聽取相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擴大民營企業參與渠道,增強民意基礎。(責任科室:政策法規科)
4.貫徹省、市“證照分離”改革部署,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實證明材料清單制度,消除影響企業發展的“重復證明”“循環證明”,通過告知承諾、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的證明事項,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提高服務水平。(責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5.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完善江陰市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及時公示行政執法信息,促進執法公開透明;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實現執法過程全留痕、可回溯;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必須經過法制審核,確保合法依規。2020年底前全市行政執法機關“三項制度”實施率達到100%,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滿意度達到95%以上。(責任科室: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
6.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強重點領域專項執法監督,及時制止和糾正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侵犯企業利益的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開展執法質量評查,全面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保障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落實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解決機制,及時化解行政執法爭議,有效提升執法效能。(責任科室: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
7.加強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工作,對涉企行政復議申請,做到“三快”:快受理、快審理、快結案。案件簡單的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堅持有錯必糾,依法處理涉及企業的行政爭議,對于行政機關阻礙企業參與公平競爭、錯誤、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作出變更、撤銷或者確認違法的行政復議決定,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責任科室:行政復議和應訴科)
8.建立健全普法宣傳責任機制,依托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客戶端等平臺,大力宣傳服務企業發展的政策法律法規,開辟“以案釋法”平臺,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推動企業將各項經濟活動納入法治軌道,在全社會營造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的濃厚氛圍。(責任科室: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9.深化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建設,整合律師、公證、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推行重大產業項目流程法律服務工作。加強智慧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不見面”“24小時”服務模式,“一站式”滿足群眾各類法律服務需求。扎實開展律師、法律工作者、公證人員等專業力量進園區、進企業、進商會協會、進鄉村的公共法律服務“四進四送”活動。組織專門力量走訪服務陽光埃塞俄比亞一期項目、貝德(緬甸)服裝工業基地等“一帶一路”重大項目。設立公共法律服務高新區雙創廣場站,全市增設法律夜門診20家。(責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10.持續開展“百律千企”專項法律服務活動,幫助企業排查風險、審查合同、化解矛盾糾紛。圍繞非法集資、產權保護、企業創新、促進公平競爭等,集中組織開展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提升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維護企業及職工合法權益的能力,護航企業健康發展。(責任科室:律師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11.優化公證服務模式,利用“公證在線平臺系統”,為企業開展“不見面”自助辦證。實行“公證限期快速辦”“專員隨時上門辦”“告知承諾容缺辦”等服務。企業申辦的各類公證事項,除批量辦理和特別復雜的公證外,簽名公證等事項原則上15小時內出證、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等較為復雜的事項3個工作日內出證,出具執行證書等復雜的公證事項3-5個工作日內出證。推行公證“周六彈性工作制”模式,提供24小時“全時空、全天候、零時差”不打烊服務,指派專門公證員負責,隨時派員上門辦理。(責任科室:公證處)
12.拓展公證服務企業渠道,推行服務企業承諾制,積極服務企業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對企業并購、招標投標、知識產權、拍賣、提存、抵押等公證業務,做到優先受理、優先出證,創造條件為企業上市、重大項目落地等開辟公證辦理綠色通道。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的公證服務力度,規范交易行為,防范非法集資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責任科室:公證處)
13.開展民營企業主社區服刑人員損害修復專項行動,組織江陰市人民調解員協會、江陰市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陽光回歸工程”民營企業主社區矯正損害修復項目專項行動。組織律師與社區矯正對象管理經營的企業結對,為企業篩查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點,并制定一對一的幫扶措施。(責任科室:社區矯正管理科)
14.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開辟企業農民工和困難員工法律援助申請綠色通道,對企業農民工和困難員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優先受理,實現應援盡援,直接指派法律援助律師承辦,確保民營企業農民工和特困職工案件能及時得到處理。通過提前介入、全程跟蹤群體性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穩定討薪員工情緒,為企業正常生產創造良好法治環境。(責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15.將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工作重點,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第一時間開展調處,化解糾紛。在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的服務窗口,及時受理并調解涉企矛盾糾紛。選聘優秀法律服務工作者進駐企業或建立調解聯系點,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律師調解工作機制,鼓勵律師、公證機構參與商事、金融、保險、證券、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專業調解,減少企業訟累,提升市場主體通過非訴方式解決糾紛的便利度。(責任科室: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律師工作科、市矛盾調處中心)
16.加強和企業的橫向聯系,建立聯系點制度,主動為企業提供服務。發揮“12348法律服務隊”作用,常態化深入企業開展走訪調研,指導和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建立服務企業案例指引制度,定期發布服務企業典型案例,舉辦企業法律服務交流研討活動。鼓勵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機構積極主動為企業開展法律服務,將服務企業納入法律服務機構年度考核,綜合評估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情況。(責任科室:律師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公證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